封建社会在我国延续了两千多年,重农抑商的思想也一直伴随着封建时期。农民,作为封建社会人口最多的群体,他们往往更加关注土地问题。毛泽东同志就曾经提到中国革命的基本问题是农民问题,而农民的首要问题又是土地问题。可见,土地制度改革是与广大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事情。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的土地制度改革经过了四个阶段的变化。
一、土改运动。
土改运动早在新中国成立前就已经在当时的中国解放区开始实施了,让农民获得土地,成为土地的主人,不仅满足了人民的需求,还激发了人民进行民主革命的热情。新中国成立以后,1950年颁布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》,以法律的形式将封建地主的土地变成了农民的土地,1952年底,土改运动基本结束,存在于我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地主所有制被废除。
二、三大改造之农业合作化。
新中国成立后,社会处于新民主主义社会,这是一个过渡性的社会,为了转向社会主义。我国从1953年开始了对农业、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。其中农业的改造就是采用逐步过渡的方式,建立高级农业合作社。到1956年底,三大改造基本完成,土地也由农民所有制转变为集体所有制,之后开启了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探索。
三、人民公社化运动。
1958年,为了进一步完成对农业的建设,我国开启了人民公社化运动,但这个运动严重背离的农业发展的科学规律。
四、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。
1978年中国开始了改革开放的重大举措。对内的改革就是从农村开始,安徽凤阳小岗村的“大包干”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,人民探索了一条属于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。土地所有权仍归集体,但农民有了承包权和经营权。这个制度一直沿用至今,符合了我国农业发展的实际状况。